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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喘用藥與自我照護|好心肝˙好健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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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喘治療的長遠目標在於控制症狀和降低惡化風險,多數患者經由規律的藥物治療,都可以達到良好的效果。氣喘藥物又分為「控制型」和「緩解型」兩大類,前者需每天規律使用,後者則屬於「急救藥」,當有發作危機時使用,能幫助緩解。
 
一、控制型藥物:
氣喘患者每天規律使用的藥物稱為「控制型藥物」,有以下幾類,可視患者的病況選擇使用。
 
吸入型類固醇( ICS ):
這是治療持續性氣喘最有效的抗發炎藥物,能緩解症狀、提升肺功能、改善生活品質、減少急性惡化發生,並降低因氣喘導致住院或死亡的風險。吸入型類固醇和全身性類固醇不同,其劑量低、副作用少、安全性較高,能穩定控制病情。但在吸入時,可能會有少部分藥物殘留在口腔,使用後需漱口以降低鵝口瘡、念珠菌感染機率,減輕喉嚨不適、聲音沙啞等現象。
 
吸入型類固醇( ICS )+長效型乙型交感神經刺激劑( LABA ):
單用ICS仍無法有效控制氣喘時,全球氣喘倡議組織(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,GINA)建議ICS合併LABA治療,可達到更好效果。
 
白三烯素受體拮抗劑( Leukotriene receptor antagonist ):
對於不能使用ICS的患者,可以作為起始控制型藥物,例如,因ICS的副作用無法使用,或合併有過敏性鼻炎。
 
茶鹼 (Theophylline):
緩釋型茶鹼,有抗發炎及支氣管擴張作用。
 
色酮類(chromones):
抗發炎抗過敏藥物。
 
長效型抗膽鹼吸入劑( LAMA,如tiotropium等 ):
改善肺功能,延緩惡化。
 
口服類固醇:
使用於重度氣喘,在已使用上述藥物治療,且吸入技巧與藥物順從性均佳,但控制仍差且經常急性發作者,會有療效,但副作用高。
 
生物製劑:
當病人屬於嚴重持續性氣喘,已經接受高劑量吸入型類固醇及其他藥物合併治療,仍無法良好控制且經常急性發作者,可考慮搭配生物製劑治療,除了少數對生物製劑過敏的患者之外,絕大多數患者在治療後都能穩定控制病情。
 
目前用於氣喘治療的生物製劑有3類:
1    抗免疫球蛋白E(IgE)的生物製劑,適用6歲以上患者,每2至4週一次皮下注射。
2    抗IL-5或抗IL-5R(即抗IL-5受體)之單株抗體,前者用於12歲以上病人,每4週一次皮下注射,後者用於18歲以上病人,每4至8週一次皮下注射。
3    抗IL-4R(即抗IL-4受體)之單株抗體,適用12歲以上,與嗜酸性白血球相關的嚴重型氣喘患者,每兩週一次到兩個月注射一次。生物製劑藥物費用昂貴,符合健保相關規定者有健保給付。
 
二、緩解型藥物    
在每日規律使用的控制型藥物之外,若氣喘症狀突然發生,緩解型藥物可暫時達到支氣管擴張效果,氣喘病人可隨身準備。
 
短效吸入型乙二型交感神經刺激劑(SABA ):
快速緩解病人的氣喘症狀和支氣管的收縮狀態,可用於氣喘症狀突然發生,以及在運動前使用,預防運動引起的支氣管收縮。但自2019年開始,全球氣喘倡議組織基於安全考量,已不再建議單獨使用SABA治療氣喘,並已建議所有患有氣喘的成人和青少年都應接受含吸入性類固醇(ICS)的控制型藥物治療,因單獨使用SABA可能增加急性惡化的風險,而且會降低肺功能。SABA僅應使用於原來已接受含ICS的控制型藥物之病人,供臨時緩解用。
 
短效抗膽鹼藥物(SAMA ):
快速緩解支氣管的收縮狀態。
 
「氣喘可以痊癒嗎?」是許多人的疑問,也是氣喘患者心中的企盼,答案是有可能的,不過前提是若氣喘有非常明顯的誘因,例如「職業型氣喘」,患者在某些化學或機械工廠工作,因接觸某些化學物質誘發氣喘,只有在工作場域才會發作,離開就不會,這種情形或許換職場就能痊癒,有機會完全停藥。
 
還有一些患者的氣喘是呼吸道感染引起的,在呼吸道感染痊癒、呼吸道組織正常後,氣喘有可能停藥。
 
但是絕大部分的氣喘患者本身呼吸道較敏感,對許多刺激都可能過度反應,這些誘發因子普遍存在於生活之中,例如塵蟎、花粉、空汙、溫濕度變化等,當誘發因子難以完全去除時,氣喘就不太可能「痊癒」,需要長期以氣喘藥物控制病情。然而患者不要氣餒,如果能夠適當用藥,症狀可控制到如同「根治」狀態。
 
而氣喘用藥也並非一成不變,治療方式「個別化」,醫師會檢視患者的治療反應,適時調整治療方案,採取「階梯式治療」,若經過2∼3個月的控制治療後,症狀仍持續發生或惡化,會先評估患者是否使用吸入器的方式不正確、仍有吸菸等危險因子,或症狀是否為共病所引起,如:過敏性鼻炎等。這些因素排除之後再考慮「升階治療」,也就是加強藥物的劑量、使用頻率或是合併藥物使用。反之,如果病況穩定,經過2∼3個月的追蹤確認,就可以「降階治療」,減少藥物的種類、劑量、使用頻率。
 
但要注意的是,有些患者病況稍微穩定或擔心藥物副作用,就自行減藥甚至停藥,這樣的作法可能增加急性發作機率或使肺功能逐漸惡化。應經由醫師評估後調整用藥較安全,並建議每3至6個月定期追蹤,以確認治療效果。原文出處 https://pse.is/47xjl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