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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立民教授專業解答 孕期糖尿病做自我血糖監測的必要性?|好心肝·好健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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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第1或2型糖尿病婦女懷孕時,或在懷孕後才被診斷的妊娠糖尿病(gestational diabetes, GDM),都必須嚴謹控制好血糖。在懷孕之不同階段,高血糖對胚胎、嬰兒、新生兒都有不良影響,控制好血糖會降低先天缺陷、早產、出生體重小於同胎齡兒、巨嬰症、周產期新生兒死亡率、低血糖和新生兒重症加護病房收治的風險。

目前建議在婦女懷孕時,每天至少要監測血糖4次,或用CGM可以更有效來幫忙血糖之控制,並以改善新生兒之預後。在懷孕時期之血糖目標控制在空腹70~95 mg/dL,餐後1小時110~140 mg/dL,餐後2小時100~120 mg/dL。